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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梁某等人在租赁汽车过程中,遭遇汽车租赁行业从业人员诱导购买“车损险”,还车时被索要车辆“划痕”修理费
经查,3月1日下午,梁某通过某网络租车平台,在海南贝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1230元/日的价格,租赁了一辆劳斯莱斯牌古斯特型轿车;17时左右AG九游会平台,海南贝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袁某航、张某阳、邵某等3人,将车辆送交至梁某,在交车时袁某航不断以“不买保险还车必有伤”等话语诱导和要挟梁某购买“车损保险”。经协商,梁某以1500元/日的价格,向袁某航购买了“车损保险”。
3月3日14时,梁某再次通过某网络平台,在海南威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540元/日的价格AG九游会,租赁了一辆法拉利牌加州型跑车;在交车现场,海南威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法人沈某多次诱导梁某购买“车损保险”,梁某未同意;3月4日14时,梁某归还车辆时,沈某称租赁车辆外表出现了划痕,并索要4040元赔偿;在梁某出示租赁车辆并未驾驶过的视频后,沈某放弃索要赔偿的要求。
现查明,为了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海南贝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袁某航、海南威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沈某等从业人员给游客“下套”的流程如下:
接到汽车租赁业务后,袁某航等从业人员从其他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游客要求的车辆派送交给游客,并通过诱导游客购买所谓的“车损保险”。
目前,海南贝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法人王某、员工袁某航、张某阳,海南威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法人沈某、员工沈某和李某鑫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已依法对该6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一步,三亚公安机关将联合三亚涉旅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汽车租赁行业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平安稳定。